12月25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,随着增值税法制定出台,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经有14个完成立法,涵盖了大部分的税收收入,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重要进展。
增值税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?主要内容有哪些?哪些项目可免征增值税?一起来看本期的快问快答↓
问:增值税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?
答: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。2023年国内增值税收入6.93万亿元,进口环节增值税收入1.84万亿元,出口退税1.71万亿元,增值税收入合计7.06万亿元,约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9%。
增值税作为流转税、价外税,对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予以征税,采用“上征下抵”的征收机制,在保障税款征收的同时,可有效避免重复征税,体现了税收中性。
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杨合庆介绍,增值税法保持增值税税制基本稳定、税负水平总体不变,同时,总结实践经验、体现改革成果,对于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,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,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,具有重要意义。
问:增值税法主要内容有哪些?
答:增值税法共6章38条。其中明确税率和应纳税额,即维持现行13%、9%、6%三档税率不变,对部分货物、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。
在规范征收管理方面,增值税法明确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,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,并对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、纳税地点、计税期间、扣缴义务人等作了规定。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,对优化税制结构、规范税收优惠政策、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等提出明确要求。
对此,杨合庆表示,增值税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完善相关制度规定。
一是坚持税收法定原则。对增值税的税制要素、税收优惠、征收管理等,能在本法中明确规定的都予以明确,减少和规范对国务院的立法授权。
二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。在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,根据形势变化调整完善有关免税项目;授权国务院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、扶持重点产业、鼓励创新创业就业、公益事业捐赠等情形制定专项优惠政策,体现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;要求国务院对增值税优惠政策适时开展评估、调整。
三是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。对于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,明确纳税人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,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改革留出空间。
问:哪些项目可免征增值税?
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:
(一)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,农业机耕、排灌、病虫害防治、植物保护、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,家禽、牲畜、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;
(二)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;
(三)古旧图书,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;
(四)直接用于科学研究、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、设备;
(五)外国政府、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;
(六)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,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;
(七)托儿所、幼儿园、养老机构、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,婚姻介绍服务,殡葬服务;
(八)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,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;
(九)纪念馆、博物馆、文化馆、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、美术馆、展览馆、书画院、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,宗教场所举办文化、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。
来源:综合经济日报(记者李万祥)、央视新闻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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